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受滕州市人民法院、滕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滕州市人民法院监控大屏及滕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T ZZFCG2014-041
2、项目名称: 滕州市人民法院监控大屏及滕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A包:滕州市人民法院大屏幕显示建设系统;B包:滕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建设系统。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投标人;
4.2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4.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枣庄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zgp.gov.cn)、中国滕州网(http://www.tengzhou.gov.cn)上发布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携带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年审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合格的资质证书、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 14 年 4 月 8 日起至20 14 年 4 月 15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1.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报名时请致电0632-3312943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中路2600号);2.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八楼 ;
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7、 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 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 提出, 在2014年 4 月 14 日10:00时前, 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加盖公章的扫描的电子邮件) 按照以下联系方式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 2014 年4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 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北辛中路2600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 址 :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八楼)
E-mail: sdhbzb0632@163.com
邮政编码:277100
电 话:06323312943 13455755595
传 真: 06323341435
联 系 人:刘先生 韩先生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