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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防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04-14 09:39:3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字体【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安防系统 ”设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2014)03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防系统

预算价:154160元

数量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以上产品为一个包,谈判供应商必须全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谈判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 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归德南路21号)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22日上午9:30

地点:在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开标大厅(第二会议室)。

七,联系人:曹先生 孙先生

八、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企业。

(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能独立完成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能力。

十、购买谈判文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谈判时必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2.高清网络红外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生产厂家彩页和产品通过公安部的检测认证,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

3.高清网络红外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证复印件。

4.网络红外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产品制造商所获得中国安防十大民族品牌(提供相关证明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5.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该监控系统与原有环境监控系统相匹配兼容。

6.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提供网络红外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原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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