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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4-04-15 09:44:05   来源:浙江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确认(确认书号:2014-524),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平湖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平湖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本项目为平湖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建设租赁项目。(详见招标需求)

2、项目编号:平政采公2014-10

3、项目预算:164.235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的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本地固定数据、光缆网络的运营资质;

(2)熟悉监控系统建设和设备租赁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

5、公开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等:

5.1公开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5.2地点:(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窗口)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平湖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pinghu.gov.cn);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5.5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6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当法人代表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以投标单位名义为授权人交纳的社保凭证);(3)近三月内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盖红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4年5月4日 14:30时。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3开标时间:2014年5月4日14:30时。

7.4开标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6000.00 元整。(可于报名时同时提交)

8.2缴纳方式:银行汇票,各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银行帐号:38055 83615 72

8.3缴纳时间:2014年5月4日10:00 时前(投标截止时间前) 。

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一旦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3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10、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公安局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706733140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小叶电话:85061736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3-85013033,0573-85061720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4月14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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