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数字视听网首页 > 招投标首页 > 招标信息
  • 快速搜索:

静安区教育局投影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14-05-07 11:42:57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静安区教育局投影仪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2014-A028

3 、预算资金:300万元

4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5 、采购货物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

3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 、具有 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 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三年内无不良经营纪录 ;

5 、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需提供生产制造证明,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唯一供应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可授权唯一供应商参加投标;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携带: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 、《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是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网址:www.ccgp-shanghai.gov.cn)(在网址中打印或截图打印)一份;

3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一份;

5 、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和 复印件 一份;

6 、自主生产制造的证明或最终制造商开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函)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采购货物中的10000流明及16000流明只需具有原厂授权即可(非唯一授权));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说明

1 、投标人资格初审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2 、所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五、报名初审、领取标书、现场踏勘、答疑说明会的时间和地点:

1 、报名初审和领取标书起止时间:

2014 年5月7日 起至

2014年5月19日 止(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1:00和14:00~16:00),请自备U盘一只。

 

 

 

 

报名地点: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2 、要求澄清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6月5日 9:30时止(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6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4楼

七、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58弄5号2楼

联 系 人:于佳平 郭大为

联系电话:021-62551635、62551258

传 真:021-62551127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5月7日

(编辑:沐棉花)

更多>>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