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灵武市财政局采购办(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灵武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二次采购 项目 组织实施国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申请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灵武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二次采购 项目
1.2招标编号:NCZ/WX140410-2采购计划编号:灵财(采)2014088号
1.3采购内容:
灵武市公安局 设备二次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防弹衣 |
21 |
件(软质防三级) |
|
2 |
防弹头盔 |
17 |
顶(非金属) |
|
3 |
防弹盾牌 |
10 |
个(手持式)) |
|
4 |
酒精测试仪 |
5 |
个(带打印) |
|
5 |
C5005FYX —IIB 型刑事现场勘查箱 |
8 |
个 |
|
交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7 日内交货 |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
保证金 |
3000.00 元 |
|||
备注: 品牌型号仅供参考,允许技术参数正偏离。
2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2.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2.2营业执照(现场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3税务登记证(现场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现场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7日至
2014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2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2.1-2.4”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到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或扫描“2 、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2.1-2.4”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及报名费银行缴款凭证发到我公司邮箱(nxwxzb@163.com)并写清报名投标人、标段、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宁夏汽车大世界三层;邮编:750001 ;联系人:刘晶晶;电话:0951-5155668。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通过(现场或电子邮箱),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每套2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2014年05月13日14时30分(招标人自14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函,须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投标地点:宁夏灵武市文化路财政局东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6.1询价时间:2014年5月13日14时30分;
6.2询价地点:宁夏灵武市文化路财政局东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7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代理单位: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永东联系电话:0951-5155668-1
灵武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张秀莲联系电话:0951-4021324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宁夏汽车大世界三层邮编:750001 邮箱:nxwxzb@163.com
联系人:李艳电话:0951-5155668
2014年5月7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