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民航补贴,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郑州市新郑国际机场飞行区以及航管塔台
项目内容:在现有的运行于东西灯光变电站范围内的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建立助航灯光变电站与塔台之间的光缆通信、增加塔台工作终端、在塔台处与RVR系统接口、在西灯光变电站处与航班动态信息系统接口等工作,实现助航灯光系统运行与跑道视程变化和航班信息动态改变紧密结合,从而达到科学开启助航灯光的时间和光级,降低整体电能损耗,提高电能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更好地保障飞行安全等目标。
供货期:根据招标人通知在30日内运到指定地点并于到货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工程进度调整到货及安装调试时间,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安排。所有货物必须在规定的日期运到业主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服务。
2).拟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拟供货物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4).投标人同行业中应具有较好的信誉,并在3年内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或用户的处罚或质疑;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5).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提出资格申请。
4. 报名及购买文件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0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报名并购买文件,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盖章复印件)、所投产品的专项授权(代理商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进口产品须具有美国FAA认证或相应国际权威认证或国内民用机场使用业绩(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盖章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誉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及技术材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大河公馆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8516608 185382383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郭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55607212
传 真:0371—63976562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3719 0269 9810 105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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