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
二、采购招标编号:0617-1422031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黄涛 029-8352405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 联系方式:029-8230988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共1个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1 |
多媒体警示(廉政)教育设备 |
1 |
套 |
合同生效后15天 |
2 |
侦查取证设备(移动执法记录仪) |
10 |
台 |
合同生效后15天 |
3 |
交换机 |
7 |
台 |
合同生效后15天 |
4 |
专用服务器 |
1 |
台 |
合同生效后15天 |
5 |
固定资产管理软件 |
1 |
套 |
合同生效后15天 |
6 |
阅档设备 |
1 |
台 |
合同生效后15天 |
7 |
扫描设备 |
1 |
台 |
合同生效后15天 |
8 |
条码标签打印机 |
1 |
台 |
合同生效后15天 |
9 |
计算机 |
4 |
台 |
合同生效后15天 |
10 |
传真机 |
10 |
台 |
合同生效后15天 |
11 |
录音笔 |
3 |
个 |
合同生效后15天 |
12 |
控告、中诉、12309举报业务系统 |
1 |
套 |
合同生效后15天 |
项目用途:日常工作需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谈判人的完税证明书(2013年第三、四季度全部或其中一个月);
5、多媒体警示(廉政)教育设备、专用服务器等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1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下午 17:00 时; 2、发售地点: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设备招标二处(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A5D)。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凭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格条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邮费RMB50元),请将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银行付款凭证及单位介绍信传真给我们。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23日下午14时整; 2、开标时间:2014年5月23日下午14时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大厦A5B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陈旭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30988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帐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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