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公安局,桥盟卫生院单位委托,对其所需办公用设备项目以询价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QXCG[2014]20号;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包1:淇县公安局:技防卡口系统设备;
包2:淇县桥盟卫生院:眼科诊断仪、心电图机;
四 、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6月3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7日下午
17:0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 供应商资质要求:
包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按时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所有设备含税、3年质保。
(4)请提供主要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检测报告。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包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按时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按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包1应提供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作为投标保证金,包2应提供人民币伍佰元整(¥500)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经过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92—211163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4年5月21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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