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公设备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 利津县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公设备项目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 至 11:30 , 14:00 至 18:00 。
谈判时间: 2014 年 7 月 2 日 15 时
采购人名称: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津二路 550 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 311 室
一、项目编号: LJZCT2014-013#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需采购微机、打印一体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产品, 采购内容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等,预算资金 34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如为非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微机和打印一体机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四) 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路城发会馆 311 室)。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三) 供应商如为非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微机和打印一体机生产厂家出具的 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 原件;
以上资料同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 150 元 / 份),售后不退。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 0546-8085536/13054660022
地 址: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 311 室
监督单位: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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