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XJ-2014—015号)
1、 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有关规定,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华坪县公安局委托,对华坪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ZCXJ-2014—015号
2.2项目名称:华坪县公安局“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2.3项目内容:办公设备
2.4交货地点:华坪县公安局
2.5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安全网关
|
1
|
台
|
2
|
以太网交换机
|
1
|
台
|
3
|
光电转换器
|
2
|
台
|
4
|
网线
|
100
|
米
|
5
|
档案柜
|
4
|
组
|
3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个体工商经营户参与报价的,获取询价书时,需提供资料如下:
3.1.1 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1.2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原件;
3.1.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3.1.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书原 件;
3.1.5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在提交原件查验时,必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3.2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独立法人企业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询价书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3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2.4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服务支持。
3.3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获取询价书时,报价人应向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资料清单如下:
3.4.1 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4.2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原件;
3.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3.4.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4.6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在提交原件查验时,必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4 、询价书的获取
4.1获取询价书的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询价书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5 、询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08:30—09:0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6.1询价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6.2询价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7 、注意事项
7.1递交符合询价书各项要求的报价文件。
7.2参加报价的报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 (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7.3 2014年7月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4 参与本项目公开询价采购的报价人如对本公告提供的采购一览表中技术参数、数量等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采 购 人:华坪县公安局
集中采购机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组织:袁莹
获取询价书联系人:袁莹
联系电话:0888-6124466
地址: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674800
开户名称: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信用社
银行账号:6100016605528012
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6月23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