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叶城县公安局采购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KSYCX(GK) 2014—57
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商品组织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KSYCX(GK) 2014—57
2、采购单位名称:叶城县公安局
3、采购机构名称: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内容: 平安城市监控系统项目 分包数量及规格要求详见标书文件
5、项目实施地点:叶城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6、供应商报价要求: 报价时必须按产品品牌型号、生厂产家、产地、单价、总价及交货期等制作投标文件。请注明所投单位及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请严格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具有国家级或省级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防范资质证书》一级(原件);
(6)具有国家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省级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原件)。
(7)能提供针对本项目摄像机、存储等主要设备厂家驻新疆办事处(公司)开具的原厂授权书原件。高清摄像机、解码器等设备必须已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报送的经过公安部检测中心GB/T28181标准检测,出具检测证书原件。
(8)投标方在新疆喀什地区有能够保证项目实施和服务的机构。
(9)提供本地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0)投标单位需出具本项目主要设备五年质保承诺书。
(11)所投标的高清摄像机必须有全疆县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平台中已接入500路以上案例,存储设备必须有全疆县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平台中500T以上的使用案例,提供供货合同原件。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9、售后服务:采购方发现任何有关质量问题后,响应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对问题产品包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10、标书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收到标书文件后如有质疑,请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内容递交至采购中心,否则我采购中心视为你公司对标书文件无异议。
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1份)应于2014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开标时间:2014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叶城县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叶城县零公里工业园区纬三路)
14、标书款汇入帐号:收款单位:叶城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行:叶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化路分社
账号:8681 2000 0120 1100 0006 72
15、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寇江波 阿不都卡迪尔
联系电话:0998—7488087 传真:0998-7488087
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27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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