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营区科达小学报告厅LED屏、灯光舞台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 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招标文件发售到答疑前一天)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00。
开标时间: 2014 年 8月4日 15时
招标人名称: 东营市东营区科达小学
招标人地址: 东营区金辰路28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 DYQCG2014-81#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报告厅LED屏、灯光舞台设备等, 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41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所投的音箱设备具有防水功能;
(五)投标人所投的LED屏的具有3C产品认证。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二路与西四路交叉口里奥国际中心C区409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一)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人提供音箱生产厂家的设备防水证书原件或加盖音箱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证件必须由认证资质的权威部门盖章)。
(三)投标人提供所投生产厂家LED屏的3C(生产委托人、生产企业、制造商为同一品牌,同一厂商)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LED屏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四)需提供以上证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 二 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0546-7365877
地 址:南二路与西四路交叉口里奥国际中心C区409室
东营市 万信 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九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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