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的委托,就液晶显示拼接屏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液晶显示拼接屏项目
二、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三、招标内容:
主要采购液晶屏18套(3台/套,共54台)、图像拼接处理器18套、高清视频展台1台、安全软件平台1套、定制拼接结构架18套及设备安装需要的各类线材/辅料等,项目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采购的部分设备要求提供:1、制造厂家的授权书,2、液晶屏原厂商具备3C、节能认证证明且产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能效等级1级标准,3、液晶屏须是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组织集体现场踏勘,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踏勘地点、联系人、电话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不接受进口产品。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伍佰零肆万元整(RMB5040000.00元)
四、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人:成志凯、蒙沫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话:67117194
传真: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30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3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液晶屏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复印件);
5、液晶屏原厂商的3C、节能认证证明且产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能效等级1级标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液晶屏是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1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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