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民县公安局委托,对惠民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惠民县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米)
3、项目名称:惠民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4、项目编号:LLCBZ2014-025#
5、采购内容:惠民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共计5个包。
一包:线材(包括电源线、超五类阻水网线、主干电源线等);
二包:设备(包括SD卡、UPS主机、空气开关、电表、交通信号机、遥控器等);
四包:顶管(顶管、直埋管、手孔井及路面恢复);
六包:监控主要设备(视频监控摄像机、存储、服务器等);
八包:取证塔。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供货地点:惠民县。
8、供货期:一、二、四、八包合同签订后供应商30天内完成供货;六包合同签订后供应商10天内完成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同类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必须有相关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点至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7点30分(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米)。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点至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7点30分(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米)。
3、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整,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及代理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2)以上材料须交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会议时间、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会议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惠民县公安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543—535604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43)3278601
电子邮箱:1255651150@qq.com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5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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