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中标公示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乡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于2014年7月16日下午15:30在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1、招标编号:内交采[2014]009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业主技术要求。
5、招标范围:电脑及网络设备等(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中标信息:
成交候选人:内乡县城关镇同创科技门店
成交价:32.500000万元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赵耀、裴拾阳、时磊。
四、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电话:0371-65585906
本项目公示期限:2014年7月16日—7月24日
投标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满后,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等事宜。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6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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