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C106HG106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95.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7月17日起至2014年7月2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6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6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4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卢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6279 1631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17 741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
开户行: | / | ||
帐号: | /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17日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投标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如非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枪、监控平台软件)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视频监控设备一批,主要设备为摄像枪、监控平台软件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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