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教育体育局教学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淇县教育体育局教学用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合理性低价摇号中标法)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4]38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A标段:双层床3000张;
B标段:课桌凳3300套;
五 、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7日下午17:0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八、 供应商资质要求:
A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书。
(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来同类产品3份类似规模业绩合同原件和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B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
(3)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书。
(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来同类产品3份类似规模业绩合同原件和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按标段提供投标保证金,A标段应提供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B标段应提供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转账,投标供应商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淇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并注明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392-7222887)转过后自行到财政局一楼国库支付中心第一个窗口领取入账通知书,凭入账通知书和各种资质原件到淇县招标采购中心(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领取招标文件。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对公账号为:00000000000702226012,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八条:供应商所有资质原件和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2—729163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1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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