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招标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委托,就沈阳海关监控指挥中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沈阳海关已建设覆盖关区内各业务监管现场的监控指挥系统,本次招标项目根据海关总署关于金关二期工程监控指挥系统指导意见,建设包括大屏幕显示系统、语音指挥系统、集中控制系统、视频集中处理系统、音频集中处理系统以及机房建设等内容。该系统向上连接海关总署监控指挥平台,向下连接沈阳关区已有监控指挥系统,实现三级监控指挥功能的互联互通,完成海关总署、沈阳海关、隶属关及业务现场三级机构之间的实时监控、音视频调度指挥、风险分析与处置,应急处理指挥等功能。系统采用分布式架构,总体监控、调度、用户设置、权限设置、设备管理、策略控制等功能通过总关统一管理,在总关设备进行统一配置。此项目要求全部设备功能在合同实施周期内现场施工完毕并实现向上与海关总署语音指挥系统向下与沈阳海关已建视频监控指挥系统在技术上完全兼容,在功能上能够有效整合,保证三级系统间的无缝连结,实现各层级指挥中心跨级语音强插强拆、终端状态显示、总体监控调度、用户与权限设置、设备与策略控制,数据同步与统一管理等,形成全国海关指挥中心的一体化指挥网。中标方负责对所提供设备的现场安装及调试;与向上及向下两级现有系统连通、整合,实现具体描述中全部功能;对整个系统的综合调试,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要求系统201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可交付使用;免费提供施工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资料。
1.2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3 工期:5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为及时响应现场维护,需在沈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子公司。
2.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2.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419(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511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联 系 人:续晓明
联系电话:024-22530070
传真:024-22503601
沈阳招标中心开户银行、帐号如下:
单位名称:沈阳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银行帐号:240180262210001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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