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南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采购人所需的自动化办公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南县人民法院自动化办公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GNXCGG2014(公)-07
三、招标采购内容:(1)复印机1套;(2)复印机1套;(3)复印机3台;(4)传真机4台;(5)相机6台;(6)笔记本电脑40台;(7)单反相机1台;(8)录音笔10支;(9)执法记录仪10台。项目包含所有设备及配件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以下证照的供应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非法人时需提供);
(4)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
(5)采购清单内要求提供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照需年检的必须提供年检后的正副本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
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8月11日,每天8:30~11:30分,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确认(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供以上资料电子扫描版一份),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注册报名流程见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办事指南。报名成功后须向本项目联系人确认,未经确认而导致未报名的责任自负,未通过报名的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注: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的方式传至各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电子邮箱内。
六、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8月11日17:30时前汇至中心账户,未按期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审核合格,通过报名的方可交保证金)。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04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3日09:00时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13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举行开标会。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必须如期出席开标会议。
采购人:广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罗 谦 联系电话:0876-5614842
集中采购机构: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方 琴 联系电话:0876-5151887 传真:0876-5158225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22日
附件
投标报名函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由贵中心组织的广南县人民法院自动化办公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我公司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报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请如实填写本表,并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者直接送达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并按网上报名相关要求参与报名。传真电话:0876-5158225。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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