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委托,对菏泽市公安局刑科所胶片扫描仪及实验室监控记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单位:菏泽市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HCHG2014-189-4
四、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要求)。
1、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刑科所胶片扫描仪及实验室监控记录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包段划分:共1个包:
胶片扫描仪、实验室监控记录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开标时验审原件):
1.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请参与投标的单位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或转入,汇出或转出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报名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交纳保证金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账号:2195 2219 5679
八、质疑时间:请将疑问在 2014年 8月 4日09:30前以书面形式(盖章)邮件或送达至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话:0530-3130859,邮箱:sdjzhzzou@126.com或菏泽市公安局,电话:18865006390。
九、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2014年 8月5日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发布。
十、招标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8月20日 15 时00分;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牡丹区委)。
提交投标文件 起始时间:2014年8月20日 14 时30分
截止时间: 2014年8月20日 15 时00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菏泽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八一路567号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号北楼2层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邹奇 董姗姗
联系电话:18865006390联系电话:0530-5075180 15376123277
邮箱:sdjzhzzou@126.com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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