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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蓝口镇教育单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4-08-05 11:47: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东源县蓝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东源县蓝口镇教育单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D69N1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源县蓝口镇教育单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东源县蓝口镇教育单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

2.用途:学校用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可以对所有包组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包一: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电脑)的合法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经营范围必须具体有计算机及教学科研仪器;

3、若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或区域总代理商,(计算机、音响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证明;

4、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经验(教学设施设备项目业绩单个项目200万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地区设有工商注册三年以上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电脑及音响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指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电脑、投影机电子白板、实物展示台)的合法授权书;

4、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四: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办公设备、计算机集成系统等;

3、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五: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办公设备、教学仪器、体育用品、广播系统等;

3、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发行许可证》;

4、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电脑、投影机、电子白板、实物展示台)的合法授权书;

5、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六: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办办公设备、计算机集成系统、软件等;

3、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发行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七: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用户所在地的上门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8月04日至2014年08月0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0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评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小姐、 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先生

电话:

0762-3288329 3288292

电话:

0762-8686660

传真:

0762-3288589

传真:

 

联系地址:

河源市益民街8B

联系地址:

河源市东源县

邮编:

517000

邮编:

 

开户行:

工行河源经纬支行

   

帐号:

2006 0227 1902 0170 62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8-4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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