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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公安局戒毒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

2014-08-12 11:33:55   来源: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字体【   

受防城港市公安局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戒毒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戒毒所监控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J20141033

三、项目内容:智能分析服务器1台,智能分析软件1套,流媒体服务器1台,130W高清半球摄像机36台,130W高清摄像机4台,NVR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电脑终端1台,监控线600米,音频线600米,电源线600米,PVC线管等1批,高清解码器1台。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竞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6日9时30分

六、评审小组成员:陈泽伟、陈宇碧、周燕

七、成交结果:

成交人

成交金额(元)

防城港市嘉煜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叁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 元整(¥399850.00

八、成交公告时间: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15日

九、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颜莉遐;联系电话:0770--612605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联系人:刘海燕;联系电话:0770-2821504

2.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栋)605号房

十、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0770-2821504传真:0770-2831062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4年8月7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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