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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道路监控设备采购

2014-08-15 17:30:54   来源:浙江龙游县招投标网    字体【   

受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道路监控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国内厂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道路监控设备采购,编号:LYCG2014TP020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道路监控设备一批(包括项目需要的软硬件、光纤网络以及系统运营维护),预算48万元。要求见第四章:采购货物要求。

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采购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yxztb.gov.cn)免费下载

五、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谈判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请在2014年8月21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答疑回复时间:采购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4年8月25日16:3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七、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4年8月27日下午15:00前送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323-324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李先生。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下午15:00。逾

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八、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人民币4800元整,在2014 年8月25日16:30时前入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单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帐号:201000013409698;支付方式: 现金/电汇/网上银行(备注栏请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递交谈判响应方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名称交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

谈判保证金应提前交纳,以确保谈判保证金在2014 年8月25日16:30时前入账。谈判响应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均应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320室(联系电话:0570-7261772)开取保证金交纳收据,未出具综合科开具的交纳收据,其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始谈判的有关信息

开始谈判时间:2014年8月27日下午15:00。

谈判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323-324室)

十、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先生 电话:0570-7261771 (传真)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

毛女士 电话:0570- 7032197

联系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235室)

十一:采购监管单位及联系方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督查科 余先生 0570-7888290

十一、重要提醒:由于本项目不需报名,因此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的答疑、补充、修改等通知,供应商因自身疏忽而导致谈判响应文件不能实质响应或其他损失,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8月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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