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随州市财政局下达函随财采计[2014]163号计划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博物馆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现就“随州市博物馆扩建工程演奏厅舞台机械、幕布、灯光、音响、LED显示屏设备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第二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博物馆扩建工程演奏厅舞台机械、幕布、灯光、音响、LED显示屏设备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40718
三、采购内容:随州市博物馆扩建工程演奏厅舞台机械、幕布、灯光、音响、LED显示屏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
四、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投标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 万元及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本次招标项目的对应项;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机械、幕布、灯光、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机械、灯光、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二级资质及以上;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具有产品的制造商出具
的制造商授权书,具有国家认可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2、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8月至今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类似工程业绩单个达16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的三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用户名单并注明用户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7.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随州市青年路208号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⑥、《税务登记证》;
⑦、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3年度);
⑧、类似工程业绩三个及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⑩、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
上述资料须提供完整齐全的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上述资料为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分,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州市博物馆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聂荣
联系电话:13339899398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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