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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室外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入围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14-08-28 13:37:1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字体【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室外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入围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从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中选择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室外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项目内容:室外LED多功能网络化显示屏及设备采购和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联系人:高韦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编:100062

联系人:李瑞珅胡晓明

电话:67164376

传真:67173666

六、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公司成立的时间不少于3年(含);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公司应具有3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否则其竞标资格可能被取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包含递交本项目资格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

4、报名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近三个月(2014年5-7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7、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人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由其法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报名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时启封字样;

3、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需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其余证明文件须密封报送。

七、公示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4日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1日

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8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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