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及机房UPS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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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编号 :HCHJ2014-264
四、项目内容:共分两个包
一包: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设备;
二包:UPS设备
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验审原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需包含本项目主要设备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2)《法人代表证书》;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以上资质要求同时适用于2个包。
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谈判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一包: 4000 元,二包: 1000 元。谈判保证金应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缴纳谈判保证金信息: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 、账号:2260 2019 3452
八、质疑时间: 请将疑问在自发出公告3日内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公司)(电话:0530-3130859,15376123277 或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或(电话:15506565678 )
九、谈判文件变更及澄清于2014年9月5日12时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zzfcg.gov.cn 上发布 。
十、谈判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2014 年9月11日15时00分;地点: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牡丹区委)
提交报价文件 起始时间: 2014年9月11日14时30分
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1日15时00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116号
联系人:孟科长 电话:15506565678
采购代理人: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号北楼2层
联系人:邹 奇 董姗姗 电话:0530-5075180 15376123277
传真:0530-3130859 Email:sdjzhzzou@126.com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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