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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4-09-01 11:22: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cg[sb-zb-14]00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货物的经营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9月5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华贸大厦2栋7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亲笔签名或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的复印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提供通过年审的以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华贸大厦2栋708室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9月23日9:30-10:00,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华贸大厦2栋708室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752-5555114

传真:0752-5567111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华贸大厦2栋708室

邮编:516003

采购人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2-5568262

广东华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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