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4-09-03 08:23:04 | ||||
项目名称: | 肇州县气象局投影等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0902170452064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肇州县气象局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肇州县气象局 | 开始日期: | 2014-09-03 08:23:04 | ||
联系人: | 谢永德 | 截止日期: | 2014-09-09 08:23:04 | ||
联系电话: | 04598515908 | 送货地点: | 肇州县赵州镇民主街 | ||
联系邮件: | 13836834830@126.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厂正版产品(包含硬软件),各配件必须为原装正品,产品由厂家直接发给用户。2、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在生产厂家的销售记录中最终用户名称为:肇州县气象局。3、政府采购合同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不得拖延供货时间,供货周期为政府采购网上确定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同时提供厂商针对本单位此次采购商品的服务承诺函原件。4、采购人一经发现竞价人存在身份资质、产品规格、产品质量等与事实不符的情形,将取消竞价人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5、投标报价应包括所用设备、配件、安装调试费、运费、应缴税费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包修包换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留项目,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供应商不得在未列的项目或遗漏的项目上收取采购人任何额外费用。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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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附件: | 2014090217160310316.xls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台式计算机 | 联想 | M7100n-11 | 台 | 2 | |
激光打印机 | 惠普 | M451dn | 台 | 1 | |
便携式投影机 | 爱普生 | EB-754XN | 台 | 1 |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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