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台县检察院、纪委委托,拟对灵台县检察院、纪委办公设备以询价采购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 LTZC1459
二、采购项目及数量: 台式电脑9台、扫描仪1台、打印机1台、条码阅读器1台(以上设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有能力提供货物及长期售后服务的供应商;4、符合采购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四、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4年9月3日至9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在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灵台县财政局409室)发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不邮寄。
六、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9月9日上午11:30前。
七、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地点: 灵台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财政局409室)
八、递交询价文件收件人名称: 灵台县财政局,邮政编码:744400
收件人: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周丽花 电 话:(0933)3603243
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3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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