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五楼
联系人:王霖杰
联系电话:0539-8236009、13505391377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闯红灯监控设备、红绿灯及标线等公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XLYHX-ZFCG2014007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闯红灯监控设备、红绿灯及标线等公开采购项目
分包情况:
A包:闯红灯监控设备一宗;(详见招标文件)
B包:红绿灯及标线一宗;(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7、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8、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9、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七、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浩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
时间:2014年09月03日—201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及证明。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所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4.所需主要产品设备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质保函,设备制造商提供在临沂设有独立的维修部门的证明文件;
5.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3全年度)等相关材料;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提供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同类型项目合同与中标通知书原件不少于3例;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包:4000元;B包:3000元,投标企业在2014年9月19日16: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年9月2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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