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寿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寿宁法院LCD大屏拼接显示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寿宁法院LCD大屏拼接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FJTHND-8020140728
4、采购人:寿宁县人民法院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⑦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⑧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
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叁万柒仟贰佰叁拾陆元叁角整(¥53.72363万元),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购买标书时间:
2014年9月15日起至
2014年9月3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号隆鑫商城B幢901、902室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号隆鑫商城B幢901、902室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将质疑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提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3、联系人: 余小姐联系电话:0593-2820555
传真:0593-2067555E-mail:ndthz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号:1501014170012067
收款单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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