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咸祥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招标控制价4991952元。其中项目建设费控制价为4329992元,链路费及电费两项费用合计的招标控制价为661960元每年。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包括部署在咸祥镇全镇17个行政村的总共185台高清监控摄像机以及相关配套设备,同时包括后端主机、存储以及平台软件等设备。本项目中标人除需要完成项目建设外,在项目验收后还需提供3年的免费维保服务,中标人在3年的维保服务期中承担承建内容维护、培训、保修服务(链路费及电费中标人承担1年,后两年招标人按中标价逐年支付)。
质量控制目标:项目验收合格,维保正常。
安全要求:施工安全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承建期限约定为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基础电信业务运行商,并且在项目所在地有基础网络资源(允许具有上述资质企业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应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3)、若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为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与同一单位具有隶属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否则将都被取消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点击: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万元整人民币
(2)提交形式: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
(3)担保收件人: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 1903014170000404
(4)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7日 16时00分(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
(5)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退取。
注意: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28日9时00分。
地点: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挥客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万娟
电话: 0574-28802286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系人:吕忠煜、钟波达、丁建平
电 话:0574-87304840,87304974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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