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4-10-16 12:34:21 | |||||
项目名称: | 濉溪县气象局电子屏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1014092359017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濉溪县气象局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濉溪县气象局 | 开始日期: | 2014-10-16 12:34:21 | |||
联系人: | 张怀念 | 截止日期: | 2014-10-22 12:34:21 | |||
联系电话: | 0561-6875121 | 送货地点: | 安徽省濉溪县濉溪镇八里村 | |||
联系邮件: | zhnqx@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维护快捷,投标商须为中央政府采购网许可的供应商或在安徽有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须上传营业执照、且有其大屏幕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3、投标内容含企业详情、技术方案,产品介绍、型号性能、产品价格,且一定要含大屏系统和省局对接成功的详细技术可实现方案,否则不予以响应投标; 4、免费安装指定地点,气象部门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的质保服务; 5、为达到与原有的系统(包括省局)做到无缝连接和软件对接的功能,首先要求供应商投标前要去我单位详细的勘查现场(并提供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即可),现场勘查时间定于10月18日,集合地点:安徽省濉溪县气象局,联系人:李兵,联系电话:18956182822。其次要求和采购单位说明软件的连接功能,以便做到与以前的LED显示预警系统(包括省局)进行无任何费用的无缝对接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供应商按照附件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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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2014101409230129193.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电子屏 | 见需求文件。 | 见需求文件。 | 台 | 10 | 供应商 3年 |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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