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开封县县直幼儿园厨具、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开封县县直幼儿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县县直幼儿园厨具、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HNDCZ-2014-1445号
2.3招标内容:厨具、多媒体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后续服务;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厨具设备采购及其后续服务,约8万元;
二标段:一体机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其后续服务;其中55英寸一体机16台,47英寸一体机10台,投影设备含幕布LCD1套,商用电脑1台;约2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法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一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经销厨具设备此项.二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经销电子产品设备此项;
3.3投标人须具备2011年8月1日以来的类似供货业绩,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以合同原件为准)。
3.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3.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出具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6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开具的日期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7:00(北京时间),在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开封县三八岗建设银行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有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开封县县直幼儿园
联 系 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3592102093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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