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丹凤县教体局委托,就其办公设备项目 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DFCG―ZB( 2014) 04号
2、项目名称:丹凤县教体局电脑电视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该项目包含三个标段:
一标段: 1、台式电脑 1414台; 2、 PPT翻页笔 387套; 3、线材 378套(每套含 HDMI线 10米、 vga线 10米、 vga音频线 10米、一分二 vga分配器 1个)。
二标段:液晶电视 378台并带电视机罩。
三标段:多媒体讲台 388个。
以上三个标段,各公司只能选择一个标段参与。每个标段采购均包含产品运输(丹凤县境内各校点)、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4、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4.2投标方必须为各类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雄厚、企业信誉良好、服务优良的采购项目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公司。
4.3投标方必须提供合法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4投标方注册资金一、二标段必须达 500万元(含 500万元)以上;三标段必须达到 200万元(含 200万元)以上;
4.5投标方必须按所投标段提供电脑、 电视机及多媒体讲台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提供厂方总代理证明)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6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段电脑、 电视机及多媒体讲台生产厂家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7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投电脑、 电视机及多媒体讲台商标注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以上资质要求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不具备投标资格,不进入评标程序。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5、报名时间: 2014年 10月 24日至 11月 7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 8时至 11时,下午 2时至 5时,逾期不予办理。
6、报名地点: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7、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 11月 7日下午 17时(北京时间)。
8、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8.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章的公司介绍信。
8.2提供 4.3―4.7资质文件 。
8.3报名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请携带上述资料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11月 13日上午 8时 5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4年 11月 13日上午 9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丹凤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12、招标组织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陕西省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丹凤县北新街西段 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邮政编码: 726200
13、招标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女士 赵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0914) 3329819
14、招标组织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凤支行
账号: 100163189890010001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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