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赵巷镇村级住户自用监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PZFCG2014-095
2、项目名称:赵巷镇村级住户自用监控项目
3、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监控摄像机4766台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范围内。
5、交付日期: 2015年1月31日前。
6、交付状态:方案送交业主评审通过→ 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一周后→竣工资料整理→验收交付使用。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3、具有省、直辖市技防部门及以上单位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维修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国家、省、直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5、采用的主要设备若非自主研发产品,需提供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有效授权。
6、提供所投产品完整的公安部检验报告。
7、在本市有固定的维护维修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06日起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7室领取招标文件(请带好U盘)。
2、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14:00之前送达下述地点。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定于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14:00在下述地点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4、开标、投标地点: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底楼会议室。
5、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项目联系人,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6、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2014年11月07日下午4点之前(节假日除外)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时将被视为没有澄清的问题。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赵兴路95号
邮编:201703
联系人:赵妤
电话: 021-39295662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7室
邮编:201700
联系人:王晓红
电话:021-59729792
传真:021-59738802
2014年10月29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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