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民众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电路建设租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ZZ21435238;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民众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电路建设租用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光纤电路建设租用服务6年(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2.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36,480.00元;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取得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确认,且需具有国家电信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光纤、出租电路等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4.投标人近3年内(即从2011年11月至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国家电信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光纤、出租电路等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02日上午8:30至9: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02日上午9:30。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2月02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0-23185108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劳先生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07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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