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以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招标编号:FZZD2014-NFXJ562
二、设备采购预算与技术要求:
2.1、采购预算12000元
2.2、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 单价 |
投标 总价 |
1 |
雅图LX327 LCD高清液晶屏,变焦倍数,1.2倍,标准对比度1:3500,亮度3300流明,灯泡功率:215w(可使用4000小时),光学分辨率1024*768,投影技术3lcd,屏幕比例16:4,投影机类别:教育投影机 签订合同时三天内供货并调试安装到位,三年保修,接通售后电话8小时内响应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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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三、询价投标文件的递交:
a、询价投标文件的报价表(报价表必须合计总报价并包含投标人的签字、盖章、电话号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所投项目需在其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并派人在2014年11月14日上午10:00整递交至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b、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c、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运费、装卸、安装、种植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
d、成交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未按要求的期限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开标及评标标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工程)要求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公告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投标保证金
询价开标时,每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需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00元人民币,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成交人保证金对成交结果无疑义后当场退回。确定预成交单位后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出具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单后3日内退回。
六、供货期:宣布成交后当天领取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协议,合同签订后在3日内交付所有货物并验收合格。
七、采购单位:南丰县教育局
八、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花欣 电话:13879485092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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