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执法场所购置监控设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执法场所购置监控设备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三、招标内容:本次升级改造需增加监控点位,报警主机,拾音点,并增加硬盘录像机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RMB950000.00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蒙沫、胡晓明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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