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4-11-28 12:29:42 | |||||
项目名称: | 北京邮电大学投影仪、笔记本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1128101671033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北京邮电大学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北京邮电大学 | 开始日期: | 2014-11-28 12:29:42 | |||
联系人: | 许可 | 截止日期: | 2014-12-03 12:29:42 | |||
联系电话: | 62282079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 |||
联系邮件: | xuke@bupt.edu.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 为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需提供针对此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NEC原厂2年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以资证明。供货时提供原件. 2.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3.售后服务保障同厂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服务承诺。要求竞价结果公布后1天内供货.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投影仪 | NEC | NP-P451W+ | 台 | 1 | 原厂 2年 | |
投影幕 | 美视 | 120寸 | 个 | 1 | 不需要 | |
便携式计算机 | 联想 | Thinkpad X1 Carbon-47 | 台 | 6 | 不需要 |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
价格: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