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石县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就灵石县洒水车、电动巡逻车、保安亭及监控系统等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4】111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洒水车、电动巡逻车、保安亭及监控系统等购置
安装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第一包:多功能洒水车、吸粪车;多功能洒水车1辆、吸粪车1辆;
第二包:电动巡逻车;电动巡逻车3辆;
第三包:保安亭;保安亭5个;
第四包:监控系统;枪式摄像机8台、网络红外球机28台、供电系统、网络传输、防雷系统等。
2、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在签订合同后(第一包)30天内,(第二包、三包)20天内、(第四包)50天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五、资质要求:
(一)、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1-7项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份:
1、法人身份证;
2、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2014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7、纳税证明:投标人2014年连续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收税凭证复印件。
(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证件2-7项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4年12月10—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七、标书售价:每包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第一包:3000元、第二、三包:2000元、第四包:1万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九、付款方式:第二包全部到货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第一、三、四包全部到货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全部付清。
十、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12月30日上午8:30投标人报到,9:00准时开标,逾期不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开标地点:为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天石大厦西三层)。
十一、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灵石县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邮政编码:031300
联系电话:0354-7618815(兼传真)
联 系 人:郭先生、关女士
委托方联系人:孟志友13327443444
汇款地址:户 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石新城支行
账 号: 6300 1105 2011 979 289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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