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项目描述: 本项目为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便携式高清审讯系统、触控一体机、服务器机柜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本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准予进行询价采购。
三、项目编号: LCX2014-095
四、采购方式: 询价
五、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A包、B包,A包采购内容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B包采购内容为便携式高清审讯系统、触控一体机、服务器机柜。
六、 交货期: 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7日(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
(2)在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营业范围及履约能力,按时进行年检的供应商;
(3)A包所采购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复印机(黑白复印机)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B包所采购的触控一体机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承诺书、便携式高清审讯系统须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三年免费服务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八、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凡认为符合并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可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7 : 00 时,持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简单装订后,到莱芜市公平基建审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楼办公室(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每份售价15 0 元,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询价文件
十一、询价公告发布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莱芜市公平基建审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634-6228714
2014 年12 月17 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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