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我公司现就电脑、电视、立式冰柜、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机、投影仪等项目进行定期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定期询价通知书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XFXD2015-XF-D004
(二)项目内容: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响应供应商须知:
1、定期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2015年01月30日至2015年02月03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场外汇款、电子银行转账购买者应在缴款单中注明“缴款单位、缴款人、联系电话和XFXD2015-XF- D004标书工本费”字样,并告知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否则被视为未报名的结果由场外汇款者自行负责),标书工本费 100 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02月05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响应保证金:本次询价项目须收取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响应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02月04日17:00(北京时间)以前到账,以转账的方式向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缴交响应保证金,否则响应无效。且须在缴款单中注明“缴款单位、缴款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和XFXD2015-XF-D004响应保证金”字样,并告知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未缴纳保证金的结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保证金的转账凭证须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无效。
4、响应供应商可以分品目响应,也可以全部响应,并可以分品目成交,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货款、税金等所有费用。响应文件中出现其他报价的情形,如有不一致的,以《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为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无效。
5、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序列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响应供应商须附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6、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统一标准执行(若采购人另有要求,以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中内容为准)。
7、采购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8、交货地点和时间:签订合同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若采购人另有要求,以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中内容为准)。
9、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采购办联)、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信丰县财政局付款。
11、响应文件包括: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响应供应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响应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企业,须同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⑤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⑥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2、响应供应商须按响应项目(品目)分别提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1本,副本2本),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密封封装在同一信封内(信封内不得单独出现《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宣传资料除外),须按定期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填写,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的响应文件)入袋内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每一页均须按要求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袋外应写明响应供应商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品目),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响应文件正副本以外,不得单独出现《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响应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不予受理。
13、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上分品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4、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30天。
15、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6、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原公司)斜对面博大新城1 号楼
联 系 人: 兰碧玉
联系电话: 0797-3397112
传 真: 0797-3397112
邮 编: 341600
电子函件: xfxdztb@126.com
户 名: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账号: 1510 2012 0900 0025 842
(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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