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城市公安局委托,就公安局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为:视频指挥调度系统(1套),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含500万);3、所投设备能与现有省厅指挥中心视频指挥系统充分兼容并在开标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互联、互通、互控测试报告。
三、资金预算: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为150000元。
四、报价方式和时间:供应商于2015年2月11日下午5:30前将报价资料送达至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费300元)。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不得采用传真方式。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如果通知的供应商其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报价资料须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件。
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提供的本次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将取消本次询价结果。
五、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询价时,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此项目的全部价款,包括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程序:本项目采购询价小组根椐符合本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七、成交通知书
签发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必须在三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附件:
1、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参数要求
2、政府采购询价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33号(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祝女士 薛先生 联系电话:0370-5110937
附件1:
(编辑:daisy)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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