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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文化馆大楼录音棚等音响设备项目招标

2015-02-27 14:44: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文化馆的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文化馆大楼录音棚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4-10325

招标项目:上海市黄浦区文化馆大楼录音棚等音响设备项目

招标内容:大楼录音棚等音响设备

质保期: 2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周内设备到现场;

施工期及验收期:设备到场后6周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及验收;

预算金额: 260万元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 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 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5.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7. 中小型企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4日9:30-11:00,13:30-16:00(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8室(近广东路)报名,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可携带移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15年3月5日10时,踏勘地址:重庆南路308号。由用户单位统一组织踏勘。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5年3月6日下午16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下午16点之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6日(周四)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会议室。

九﹑开标:2015年3月26日(周四)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整于四川中路49号604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十、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文化馆

地址:重庆南路308号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13901934112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8室

联系电话:63296704

联系人:黄欣文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26日

(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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