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淄博高新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项目(前端设备及配套部分、电子警察部分)
项目编号:ZGXGK201508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3月9日
五、变更内容:
(一)原采购信息内容:
投标方资格要求:
标的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和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具有壹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壹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或壹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3、具有甲级《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具有单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证书》。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非生产厂商需提供枪型摄像机、球型摄像机、制高点摄像机、光传输设备、NVR或编解码设备、UPS主机和电池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产品授权书上应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授权产品的规格型号)及针对本项目产品的三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变更为:
投标方资格要求:
标的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须同时满足以下二个条件:
1、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或贰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和贰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具有壹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壹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或壹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非生产厂商需提供枪型摄像机、球型摄像机、制高点摄像机、光传输设备、NVR或编解码设备、UPS主机和电池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产品授权书上应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授权产品的规格型号)及针对本项目产品的三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二)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发售: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1707室
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
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变更为:
招标文件发售: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1707室
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7日
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联系人:张庆涛
联系电话:18953371517、0533-2319963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编辑:石头)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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