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花乡文化馆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花乡文化馆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ZRGY-CCGP-15030103;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黄土岗甲1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3669577;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150105;
9.采购内容: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
预算项目总金额(万元) |
包数 |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花乡文化馆设备购置 |
254.83 |
1包 |
文化馆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查阅、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司留存):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014年11月、2014年12月、2015年1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并装订成册。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 2015 年3 月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14、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8层会议室
18、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丁女士
20、联系方式: 57150106 传真:010-63701793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
(编辑:石头)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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