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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教委檀营小学舞台灯光、音响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2015-05-26 16:23:5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字体【   

招标编号:BJLYDMY2015-019

密云县教委檀营小学舞台灯光、音响及配套设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委托,现对密云县教委檀营小学舞台灯光、音响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密云县教委檀营小学舞台灯光、音响及配套设备

1.2、招标人: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1.3、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849820元

1.4、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1.5、投标人只可投完整包不允许将本项目拆开投标。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1.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营业执照: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2015年05月25日至2015年0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地址见联系方式)。

3.2资格审查: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必须标明投标编号)。只有经资初步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5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3.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3.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406室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1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日期当天8:30-9:00递交至开标地点。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密云县新南路103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湘杰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9042660-231

招标代理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楼四层406室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10-89081768

邮政编码:101500

5、备注: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式投标;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5年05月25日

(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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