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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投影仪设备进行询价采购

2015-07-21 15:50:23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字体【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投影仪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我公司在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省级2015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成交结果的基础上,为其拟采购的投影仪设备进行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SZHX2015-WZ-X-007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元整(¥192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投影仪设备一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采购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序号
品名
品牌、规格及技术、配置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
元/台
1
投影仪
SONY索尼)VPL-SX236
投影技术:LCD   亮度:3300 lm  
标准分辨率:1024 x 768    对比度:3000:1
灯泡描述:210 W 型 
投影镜头:聚焦 手动  投影比 0.46:1 
屏幕宽高比例:60” 至 110(1.52 m 至 2.79m  
投影画面尺寸:4:3 
整机功率及待机功率:灯泡模式: 高: 297 W 0.5W(“待机模式”调至“低”)   
输入、输出接口:
RGB/ Y PB PR 输入接口;音频输入接口;RGB 输入接口;音频输入接口;HDMI 输入接头;S 视频输入接口;音频输入接口; 
视频输入接口;音频输入接口;输出 监视器输出接口*5;音频输出接口*6;远程控制 D-sub 9 针(公)/RS232C 
LAN RJ45,10BASE-T/100BASE-TX 
USB A 型 
USB B 型 
麦克风输入  
投影方式:正投,背投,吊装   
随机附件:遥控器 RM-PJ8  
24台
6800+1200=8000
增加
服务
投影机及灯泡延保服务:投影机整机延长质保:延长至原厂整机三年、灯泡一年免费质保。  
 
备注
1、确认成交单位后七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供应商负责上门安装。
注:各响应单位所响应的产品必须是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共享江苏省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的产品及型号,且单台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供货中的该型号的最高限价,否则不予成交。

七、质量要求

1、供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

2、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提供投影仪整机三年、灯泡一年的原厂质保承诺书原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无法提供有限质保证明的,甲方有权拒签合同。

3、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5、货到需方地址后,由需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

八、售后服务及交付期

1、免费质保期为:整机三年、灯泡一年免费质保。(所有质保期限自拿到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服务。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2小时内到场,3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2、交货及验收:确认成交单位后七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3、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待合同签订生效后,在货到并经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在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后30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5%余款待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十、询价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3、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十一、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报价产品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对照表;(后附格式)

7、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汇款凭单复印件;

8、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或不符为无效投标。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十二、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0123

3、各响应单位在电汇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 递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11:00(北京时间)

2、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11: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大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4、本项目将于2015年7月24日下午13:30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文溪路469号(吴中区劳动监察大队西面)(报价响应单位不用参加)。

十四、询价评审办法:

1、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3、如供应商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4、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询价采购终止。

十五、综合说明:

1、本次采购只接受国产产品。

2、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该采购单元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报价包含所有设备的提供、辅材、线材、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3、响应单位所投产品规格及材质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合法代理资质或授权书复印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页的,将视为未提供该项材料。

4、响应单位应保证商品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5、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原厂保修承诺,未提供的采购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6、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7、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公司: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瑜/叶韵

联系电话:0512-68700399 传真:0512-68700399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大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邮编:215000

2、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小学

联系人:金春华 联系电话:13862082212

十七、信息发布媒体及监督电话

1、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565142

(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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