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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系统设备采购

2015-09-23 17:35:20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字体【   

1. 招标 条件

长春公园视频监控 、广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已由 长园[2015]4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长春公园,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公园视频监控 、广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 规模:长春公园园区内采购及安装

2.3 项目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411号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0月20日至2015 年 12 月 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 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 范围的要求 。 近3年至少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项目经理 应具有机电工程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 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3 日至2014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合格后到吉林省建华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 文件。

4.2 招标 文件每个合同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15 日13 时 3 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 人另行组织招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 网、长春市建设工程 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公园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411号

联 系 人:姜晓丹

联系电话:0431-87825968

招标 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天骄大厦A座22楼

邮政编码: 130021 联系电话:0431-88510222

传  真: 0431-88510222 联 系 人:何川

日期: 2015 年 9 月 23 日

(编辑:bingj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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